信息学院2008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岗位实践)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07-11-13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信息学院2008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岗位实践)工作计划

  实习教学是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教学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通过生产实践,具备组织、管理生产的知识和实际生产技能,巩固和加强所学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独立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教学形式。为做好我院2008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岗位实践)工作,特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习的组织

  学院成立专业实习工作小组,组织、指导、协调专业实习工作的开展。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黎明 任国灿

  成员:周雅静 居上游 宋坚波 刘良华 曹财耀  钢(金网) 

  刘浙伟(方圆) 谷小东(中发) 周建平

  专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在校班级由专业所在教学系组织安排,“2+1”班级由班级所在企业组织安排

  二、专业实习的周数与时间安排

  1.在校3年制班级

  16周,实习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l        第一阶段为2007-20081学期第13周—17周,5周。

  l        第二阶段为2007-20082学期第3周—13周,11周。

  2.在校2年制班级和3+2班级

  10周, 2007-20082学期第1周—10周,10周。

  3.2+1班级

  12周,具体时间由企业根据实施方案确定。

  三、专业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按《开云网页版学生实习守则》执行。

  四、专业实习对专业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及时参加学院及系组织召开的专业实习会议,认真听取并落实会议精神,对专业实习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心中有数。

  2.指导教师应主动与学生联系将专业实习要求传达到学生本人,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及具体的时间安排。

  3.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实习学生及所在实习单位,汇总学生实习单位,填报专业实习计划表。了解学生实际实习情况,及时指导,并认真填写《开云网页版专业实习指导记录》,在实习结束时上交学院教务办。

  4.实习指导教师应督促和指导学生及时填写《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在实习结束时,在《实习报告》上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并填写学生实习成绩考核登记表,学生的实习进行成绩评定,结束后3份材料一并上交学院教务办。

  5.实习指导教师要关心学生及生活状况,将所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定期向系里汇报,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困难予以协调解决,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教学系(2+1企业)和学院。

  五、成绩评定

  1.学生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实习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的总体情况,对其做出考核成绩评定。

  2.学生实习考核内容与成绩比例:实习态度与实习纪律占20%、业务能力与水平占50%、实习周记、实习报告或作业的完成情况占30%

  3.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全过程缺勤在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

  4.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原则上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一般优秀率不大于20%。

  5.学生实习的最后成绩,由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和考核成绩以及实习单位的鉴定综合评定。

  六、实习工作具体安排及相关资料(见附件)

           附件1:08届(3年制)毕业实习进度安排.doc

           附件2:08届(3+2及2年制)毕业实习进度安排.doc

           附件3:实习周记与总结.doc

           附件4:实习守则.doc 

  信息学院

  200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