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2005—200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30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评选浙江省(2005—2006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教科规组〔2007〕1号、浙教科院〔2007〕5号)通知,评选浙江省2005—2006年度)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科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科研管理中成绩显著。主持、参与当地或本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本级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检查、评审、推广;使当地或本校教育科研制度化、规范化,运转有序,效率提高。

  3、积极承担省市教科研课题。重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在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档次获奖成果,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成为当地或学校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4、积极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成果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5、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教育科研,热心参加当地或学校教育刊物的编印,主动为当地或本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其它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3日。

  2、申报程序: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3、材料要求:《申报表》一式6份,及电子文档。

  4、本次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再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请各位老师,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及时上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xym13579@126.com

  附件:浙江省(2005—200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