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0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7]11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我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今年将开展新一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政府高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立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引导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努力推进高等教育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内容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学科专业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和改革实践;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

  三、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紧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遵循高等教育内在科学规律;立足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第一线,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研究内容或侧重点应与前三年立项项目(见附件5、6、7)不重复;前三年已立项但至今年6月底前未经我省教育厅审核结题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今年暂不申报;已被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请勿申报。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

  四、项目评审和管理

  今年的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实行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办法,网络评审淘汰率为20%,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分值各占50%。

  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附件2)执行。

  五、其它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9月20日。

  2、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6份、《汇总表》1份,及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

  3、该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再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请各位教师,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上交申报材料。学院将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按本通知和《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xym13579@126.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附件2:《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2004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6:浙江省2005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7:浙江省2006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请到科研处下载)

  信息学院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