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设置室内空调温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07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单位、部门:

  国务院6月3日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请各单位、部门切实予以重视配合,自觉遵照执行。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且不听劝阻者,学校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校 长办 公 室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