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校生中如有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本人在下学期开学初准备好材料,交给信息学院学工办蔡元栋老师处,到时与2006级新生一起办理。
贷款材料如下:
1、 2005-2006学年学习成绩总表(学院盖章);
2、 《宁波城市学院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或 《宁波大学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乡、镇、街道盖章证明);
3、 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 执(到学工办蔡元栋老师处领取);
4、 家庭或或亲属保证可联系到的固定电话近期话费单原件;
5、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