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微”摄影摄像及后期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位学员: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您报名参加的《“微”摄影及后期处理》培训拟将开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申报该培训项目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及内容

报到时间:111日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开云网页版艺术学院7号楼805

培训日期:111日——114日(共4天)

上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主题

专家

教室

111

手机创意摄影

周曙波

7号楼805

111

见证三江潮涌 记录时代荣光

张汉楚

7号楼805

112

艺术摄影的创作与实践

如何拍摄有意义的专题作品

胡延松

6号楼109

112

棚拍技巧与实操

陈伟

6号楼109

113

理解曝光与拍摄

陈平平

211创意园区

113

手机VLOG拍摄与剪辑

苟劲松

211创意园区

114

慕课视频的制作方法

陈伟

线上钉钉群

114

短片剪辑中的创意转场

徐弘

线上钉钉群

三、培训缴费

本次培训收费标准为880/人,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实际参训人数统一公对公转账。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开票学校名称、税号、参训教师和人数!

账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账号:389662484285

开户行 中国银行四明路支行

如需个人缴费的,请在开班当天扫缴款码(见下图)缴费,扫码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中小学教师培训,输入金额,支付就好。

四、培训前准备

1.各校请在培训学员中指定一位教师作为学校联络员,负责信息传达工作。

2.请各位学员在培训前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并在公众号内绑定个人的师训账号,以方便培训期间扫码签到。

3.请各位学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出示请假条(假条需要请假人校内师训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请假时长不得超过总培训学时的20%,超出20%系统自动扣除所有学分,请各位学员悉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为线上线下结合课程,其中线上直播课程,考勤以直播课程导出的统计数据为准。

2.本次培训提供中餐工作餐。

3.其他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钉钉群或联系赵尹老师,电话:13958228905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