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与核定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当量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 《开云网页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核定办法(修订)》 (宁城院政〔2017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当量统计与核定工作即日起开始。为了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工作当量计算说明

1、双语课课程系数为1.2,全英语课为1.4,国际学院开设的课程一律不计入双语课、全英语课类型。2019级《职业素质与职业发展》工作量按原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课程系数仍为1.2,并计入学年考核标准工作量。网络在线课程首次开课系数为1.6,以开学初申报备案为准。 

2、重复课系数为0.9

3、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体质健康测试、体育俱乐部、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等工作量由相关学院(部)根据工作安排统计总量,由教务处审核添加,最后相关学院(部)按学期分配到具体教师。

二、前期准备工作(621日前完成)

1、课程库维护:工作量计算中的课程类别、课时、周次、工作量类型字段取自课程库。

2、课程教学任务维护:教学任务中无教师、无学生人数的课程都不计算工作量,请及时维护。

3、教师库维护:校内专任、校内兼职、校外兼职、校外兼课、外教的各类职称等基础数据取自教师库。

4、工作量以实际授课课时计算。本学期1-11周教师居家线上教学的课时各学院(部)和专业共同按照学校“六有”要求,以“等质同量”原则认定

5、社会扩招生开设的课程工作量全部纳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但不受工作量超超限制。

三、工作量当量计算分配流程

工作量核对、分配、确认等工作,均在新教务系统中进行操作。

1、课程工作量类型与标准班设置(621日前完成)

各开课学院()进入“教学质量->工作量->课程工作量类型”页面,填写与核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的工作量类型、标准班、课时、周数,工作量类型、课时、周数等基本信息,如有问题到课程库维护;标准班人数直接在系统中设置。

2、总量核定及分配(630日前完成)

1)总量核定:教务处根据课程设置情况与本学期开课计划生成工作量总表。各学院(部)核对“加系数”,特殊课程(如双语课、慕课、翻转课等)需提交纸质说明交教务处存档,并由教务处负责调整系数。

2)分配到人:各开课学院(部)进入“教学质量->工作量->总量核定及分配”页面,核对本学院(部 )的课程工作量总量;一门课程多个教师上课,系统默认平均分配,请根据实际上课课时进行分配。条目为红色的课程表示多个教师任课。

注意:请根据实际上课教师、课时进行分配,严禁将课时工作量分配给未实际参与课程授课的教师或工作人员。

3、重复系数计算

教务处根据工作量分配情况计算重复系数。重复系数计算时以前7位课号相同的为同一课程,同一课程工作量最高的重复系数为1,其它平行班为0.9

四、其他说明

1、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核定范围

教学工作当量课时即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计划课时(19级每学期按满16周授课、18级和17级每学期按满17周授课)在实际执行中发生的工作当量课时,下列情况不计算在实际教学工作当量课时内:

1)教师无故缺课、停课以及教师申请的调课未及时补课的课时(本学期1-11周调停课补课课时,以二级学院备案为准;12-17以录入到新教务系统为准);

2)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当节课时,并按照学校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2、工作要求

在核定过程中教师须对填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发现教师弄虚作假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开课学院(部)负责领导进行问责。

 

请各学院(部)按照计算流程在新教务系统中及时做好工作量核对、分配工作。如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上交反馈意见,并经院(部)领导签字盖章。

 

联系人:钟碧芬               电话:88122243

 

附件:1.开云网页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核定办法(修订)

      2.工作量核对与分配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