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学校成立“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楼玉琦、院长曹屯裕是校园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周国明、副院长钱理文具体负责。党办/校办、学生处/保卫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后勤总公司、溪口校区管委会、团委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
各二级学院防范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也应制定相应预案,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总支副书记及辅导员等按照分工,各司其职。
各级要层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
2、事件发生后,要求所有参与处置人员必须以最快速度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待命,接受指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执行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本着“态度坚决、措施慎重、处置果断、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法,尽快平息事态,最大限度地缩小影响范围,立足于把问题解决在校园内。
二、组织机构与主要任务
1、学校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楼玉琦、曹屯裕
副组长:周国明、钱理文
成 员:季锦旗、朱建国、刘 玲、朱海岳、王志龙、江乐平、姚静波、竺阳海、林 辉、蔡学荣、王京红、章 平、王媛渌、俞立军、陈新来、虞锦法、施一萍。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校办。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听取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判断和研究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果断地作出决策,采取有力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2、现场指挥协调组
组长:周国明
副组长:钱理文
成 员:季锦旗、朱建国、刘 玲、朱海岳、王志龙、卓贤迪、姚静波、竺阳海、林 辉、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及常驻溪口校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等。
指挥协调组的任务是:收集、汇总、综合情况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直接指挥制止和平息突发性事件。
3、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分工与职责:
党办/校办 总责任人:季锦旗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动向,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领导小组;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迅速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
责任人:朱建国 负责加强对传真、文印、复印及收发室的管理;负责检查总值班员、保卫值班员及值班网络人员到岗情况;负责协调行政各部门处于应急状态。
责任人:刘 玲 负责加强对校园网、宣传栏的控制和管理,并负责抓好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新闻记者的接待工作;负责加强对网站论坛的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对一些重要的信息在删除前作好留存处理。
学生处/保卫处 总责任人:朱海岳 负责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辅导员工作网络,保持与各学院的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协调处理紧急问题,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责任人:卓贤迪、王志龙 密切观察突发性事件的动向,增强值班力量,负责部署各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等目标的巡查,严防敌对分子趁机破坏和其它意外事件发生。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外来人员串联。负责将趁机故意捣乱、闹事及搞流氓活动的不法分子迅速带离现场,在需要地方警力帮助的情况下,负责拨打110,请求增援。负责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就地取证工作。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责任人:姚静波、竺阳海负责做好校园水电供应,确保交通车辆、医疗救护等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对校园基本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团委 责任人:林 辉 负责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学生干部、团干部网络,充分发挥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负责组织发挥学生会在制止和平息突发性事件中的作用,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级学院和溪口校区管委会 责任人:学院党总支书记、溪口校区管委会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溪口校区管委会均应组织由辅导员、班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工作队伍。在事件发生前,切实做好教育、疏导、防范工作,使各类事件消化在萌芽状态中。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工作队伍到指定地点接受指令,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有关教师和学生的工作。
其他: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非常时期,学校各单位、部门均应24小时值班,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由所属单位、部门的领导负责指定专人守护,加强控制,防止破坏。
以上各责任人因事离校离家时,应指定临时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必要时,现场指挥协调组可直接指挥二级责任人处置有关事项。
三、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政治性动乱、群体打架、斗殴等闹事事件的处置原则
尽早发现、及早控制;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态度坚决、处置果断;措施慎重,讲究策略;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确保安全;尽早平息,堵在校内。
2、传染性疫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原则
迅速行动,及时抢救,减少损失,稳定情绪,协同配合,妥善处理。
四、严格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知情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总值班室、党办/校办、保卫处报告;学校当值总值班员、党办/校办、保卫处应立即报告学校分管领导;重大突发事件各级可直接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2、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性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政治性动乱、群体性闹事、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党办/校办、保卫处在获悉突发事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教育、疏导、救治的同时,要主动对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动乱、群体闹事、安全事故的原因等作进一步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在保卫处提供相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的基础上,由党办/校办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部门学校将予以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此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照法规追究其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具体工作预案
案例一:校外人员与校内师生发生严重冲突
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并由值班校领导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共同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
2、预案一旦启动,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及时进行有效制止和平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内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并将趁机故意捣乱、闹事及搞流氓活动的不法分子留滞,同时拨打110,请求地方警力增援。
4、事态平息后,由保卫处负责调查事件的起因、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研究决定。
5、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紧急汇报。
案例二:校内发生政治动乱、学生之间发生骚动或互相冲突
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并由值班校领导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共同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
2、预案一旦启动,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及时进行有效制止和平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学生处/保卫处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进入指定位置,制止事态发展。
4、事态平息后,由学生处/保卫处根据现场取证,对为首的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研究决定。
5、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紧急汇报。
案例三:校外人员到校内偷盗
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并由值班校领导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共同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
2、预案一旦启动,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及时进行有效制止。
3、保卫处负责将偷盗者迅速带离现场,并负责拨打110,请求地方警力增援,缉拿偷盗分子。
4、事态平息后,由保卫处负责调查事件造成的后果和学校的损失,追回被盗物品。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研究决定。
5、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紧急汇报。
案例四:发生火灾
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并由值班校领导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共同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
2、预案一旦启动,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及时疏散人员和物资,采取紧急有效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扑救,必要时拨打119,请求公安消防部门支援。
4、事态平息后,由保卫处负责调查事件的起因、造成的后果和学校的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研究决定。
5、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紧急汇报。
案例五:发生传染性疫情、食物中毒事件
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并由值班校领导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共同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
2、预案一旦启动,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
3、领导小组及时与有关医院、学校车队联系,迅速对感染人员、中毒师生进行紧急医疗救治。
4、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与后勤总公司联系,对已售或未售食物进行封存,并与有关卫生部门联系,立即对食物进行化验。
5、保卫处负责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6、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领导紧急汇报。
七、本工作预案自颁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6月15日颁发的“宁城院党〔2004〕16号”文《开云网页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同时废止。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