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201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查看次数:168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智库等单位研究优势,为宁波数字经济、制造业、新型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智研院)现开展201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目的

2019年度规划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立足宁波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和问题对策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市智研院2019年度规划课题分为指南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

(一)指南课题是指根据选题指南而申报的立项资助课题。申报者须依据“宁波市智研院2019年度课题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进行课题的设计、论证和申报。

(二)自选课题是在“宁波市智研院2019年度课题选题指南”以外,重点围绕数字经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46” 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等领域,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

三、申报要求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研究团队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以信息技术、产业经济专业为主体,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学科、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四、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间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其中研究报告字数为1.5万字左右。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并标明“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课题”。

课题研究经费为2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即拨付1万元;论文发表且经市智研院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如能形成决策建议稿,且被市智研院内刊《智能经济与智慧城市》录用的,再增拨1万元研究经费。

课题结题时间为20191220日前,特殊情况另议。

五、申报条件

(一)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均可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获国家、省级、市级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组主要成员必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六、申报受理及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628日为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者须提交《课题申请表》两份(其中一份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见附件2)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七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要申报的老师统一报送申报资料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附件4),并将电子申报材料发送给许幼明老师。

(三)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附件:1.宁波市智研院2019年度课题选题指南

2.宁波市智研院2019年度课题申请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