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落实“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管、从严治校”要求,结合学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了解本学期来教学开展情况,促进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决定于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检查
1.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秩序维护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检查教师依据“课堂教学十项规定”推进课堂教学运行情况,重点关注课堂形态与学生课堂表现情况。
2.按照《开云网页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要求,检查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每个授课单元结束后是否安排辅导答疑、是否按计划布置作业(每两周不少于1次)、是否及时批改作业等情况,教师要使用学习通等教学平台布置日常教学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留好教学痕迹。
3.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课程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教学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教学日历执行,教学日历课时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等,特别是期末考核方案是否按照课程标准执行。
4.按照《开云网页版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开学初课程教学专项检查反馈情况,对本单位的教学档案进行整改并归档。上学期及本学期档案是否按要求归档,如课程标准、整体及单元教学设计方案、教学及学生学习成果、试卷及评分标准、各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及记录等。重点检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命题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考试命题稿审批)、评分标准是否规范、大作业及论文有无评语、平时成绩的认定是否科学、学生成绩分布是否合理,有无存档,并抽检本学期的课堂记录情况。
5.检查核对本学期实际授课教师情况。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运行的严肃性,每门课程的教师安排必须与实际上课教师一致、与教师职称职级一致、与课程学评教教师一致、与教师教学工作量分配一致。各学院(部)要重点检查实践类课程是否还有待定教师,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课计划列表》(详见附件3)中核对上课教师和考核方式,并在最后列填上实际上课的教师;如考核方式空缺,请到教务系统课程库中补充完整。
6.检查落实课程实施有效性情况。检查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设计是否围绕学生开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师生互动等情况;各专业可组织课程期中学习效果检测,如单元考试,能力测试等,及时了解学生掌握情况。同时将继续执行“推门”听课制度,助理以上干部要积极主动地每个月进课堂听课1-2次,及时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
7.全面推进课程思政系列活动。各学院(部)要围绕学校“双高”建设任务,结合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思政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部)尽快落实各项学习、研讨活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课程思政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将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成果(报告、总结等)、新闻稿、活动图片,提交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并形成汇报总结材料报中心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8.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专项检查。各学院(部)结合学校“双高”建设任务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互联网+教学’,构建‘现代化课程生态’”任务目标,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学期初提交的教学设计安排教学;课程公告、资源更新、学习任务、作业布置是否满足混合式教学需求;作业批改、交流互动等是否及时有效;是否按“课程有思政、教学有资源、授课有平台、学习有指导、过程有痕迹、学习有效果”要求开展混合式教学。
9.分专业或课程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学院(部)要及时召开学生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充分了解教学情况,同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与改进(详见附件4)。
10.各学院(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开云网页版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开云网页版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和管理办法(2021-2023年)(试行)》、《开云网页版省“双高”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凝心聚力、奋发有为。
(二)社会招生教学情况专项检查
1.有社招专业的学院要对社招班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社招生学习情况,收集学生对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的意见和看法,及时调整和改进适应社招生的教学管理工作。重点关注:课程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授课地点、授课进度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匹配度。
2.为及时发现和解决社招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校级督导对所有社招班本学期开课进行听课,深入了解教学情况。
3.社招专业在教务系统中检查各年级、专业的开课计划,重点关注:有无漏开课程,课程的修课方式(必修、模块、选修课)以及课程的课号、周学时、学期总学时、学分等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检查教师是否按课程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教学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教学日历执行,教学日历课时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等,特别是期末考核方案是否按照课程标准执行;检查教学过程材料是否齐全。
(三)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1.对实训室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实训室的教学仪器设备、桌椅家具、消防设施、基建等的完好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册并及时整改,确保实训室的工位、软件、耗材等能满足实训项目的有效开展,并做好实训室设备资产梳理工作。
2.进一步落实学校“节能减排”和“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实训后及时关闭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机关,做好任课教师实训结束后工位整洁、设备归位情况的检查工作,严格落实7S管理标准,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到人落实整改。
3.对实训类和理实一体化课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课程教学进程表和教学设计的要求对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包括项目计划、实验实训教材、教师指导情况,实验实训项目实施记录以及实训室设备与教学软件使用记录的填写、学生项目实训报告与学习成果、实践项目考核材料归档等。针对理实一体化课程侧重检查教学上是否开展实践技能训练,课堂教学体现实践项目,课堂作业体现实践过程,教学过程体现实践操作。
4.各学院对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和现代学徒制教学实施情况做好检查、巡视、总结及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顶岗实习周报制,重点检查校内指导老师指导频次和指导质量,三方协议是否齐全,集中实习比例,分散实习学生的专业对口率,“六不得”是否落实到位,并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学期检查主要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各学院(部)要成立教学自查小组,由学院(部)领导、督导、专业主任、骨干教师组成,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要根据上述教学检查的内容及学院(部)的具体情况制订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在自查过程中要及时对自查结果情况通报。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期中教学检查契机,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按“学、评、议、辨”方式,组织好本学院内、专业间的“课程思政、课堂革命”等主题研讨会、公开观摩课等教研活动;并结合学习活动,认真查摆问题与差距,提出改进建议与举措,凝心聚力,夯实学校“双高”建设和“十四五”发展基石。
教务处将协调校领导参加相关单位的“学、评、议、辨”教研活动;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一起组织力量对部分教师的上学期教学档案资料规范性进行抽查。
三、工作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请于第9周周五前将自查方案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第12周周二前上报检查工作统计一览表(附件2)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联系人: 钟碧芬 联系电话:82243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方案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统计一览表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列表
4、学生座谈会记录
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