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网页版“金课”建设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宁城教〔2020〕40号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学形态信息化创新应用”重点工作的成果,深化课程建设,加强“金课”建设,系统推进“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建设,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教育部有关“金课”建设文件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课堂教学创新为手段,以学校“教学形态信息化创新应用”重点工作为基础,以“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为平台,分类、系统推进我校“金课”建设。
二、总体要求
学校将按照“线上金课”、“线下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虚拟仿真金课”、“实践类金课”分五类开展建设与认定。在前几年基础上,通过三年努力,建成市级及以上“线上金课(含国际化线上金课)”30门,总数达到50门,争取新增加国家级“线上金课”1-2门;建成市级及以上“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30门,争取2-3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建成20门“线下金课”;建成5门“虚拟仿真金课”;建成60门“实践类金课”;形成有学校特色的“金课”建设与认定体系,课程建设创新在全国高职院校保持领先,带动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建设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金课”建设与认定的类型,并结合我校课程建设与创新的实际,将“金课”分为“线上金课(含国际化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虚拟仿真金课”和“实践类金课”等五种类型,分类型进行建设和认定。
(二)聚焦专业
“金课”建设要聚焦专业(群),根据专业(群)建设的不同等级,提出“金课”聚焦度的要求,引导专业(群)重视和提升课程群建设水平。
(三)重在认定
加强“金课”校本标准建设,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角度,引导课程对标建设、对标实施、诊断改进。通过建设和认定分类,把建设作为“金课”的起点,对付诸于实施、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教学质量高并有一定影响度的课程给予“金课”认定,体现应用导向。
四、重点任务
(一)分类制定“金课”的校本标准
“金课”是指受学生欢迎、社会认可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课程有思政、教学内容新、教学团队强、教学资源精、教学方法优、考核评价活、教学质量高。“金课”要达到“两性一度”标准,即具有高阶性,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能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具有创新性,课程内容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呈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具有挑战度,课程有一定难度,需要跳一跳才能够得着,对老师备课和学生课下有较高要求。
学校按照五种类型“金课”的特点,分类型制定“金课”校本认定标准,具体见附件1,详细评价指标体系另行制定。
(二)建立“金课”建设与认定体系
1.建立“金课”等级体系
按照国家、省、市、校四个等级,建立学校四级“金课”体系。
2.完善“金课”建设项目立项管理
为更好的推进各类“金课”的建设,将“金课”培育纳入教学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和教研工作量支持。其中“线上金课”和“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以教学形态信息化创新应用项目为基础,“线下金课”以重点改革课程为基础,“虚拟仿真金课”以虚拟仿真实训项目为基础,“实践类金课(现场教学)”以现场教学课堂建设等为基础。
3.形成建设与认定相衔接和提升的机制
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为“金课”认定的重要支持,基本形成金课建设与认定相衔接的拓展和提升机制,但立项不是“金课”认定的必要前提条件,建立开放的“金课”认定机制,鼓励没有获得建设项目资助,但达到“金课”标准的课程申请认定。
(三)“金课”建设与专业(群)相适应
将“金课”建设与认定纳入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建设标准、课程建设标准中,对不同建设等级专业(群)的“金课”建设提出不同的要求,重点体现到专业群平台课程、岗位群平台课程、岗位工作方向模块课程,更要体现到专业核心课程。不同专业建设等级“金课”建设要求见附件2。
(四)强化“金课”课程的教材建设与选用
要求国家级、省级“金课”由课程团队编写并出版新形态教材。鼓励市级、校级“金课”由课程团队编写并出版教材,或选用省级及以上的重点教材、新形态教材、规划教材等。鼓励“实践类金课”校企合作开发新型活页式教材或工作手册型教材。
五、工作保障
(一)计划保障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金课”建设的总体任务及各级专业“金课”的建设要求,制定本单位“金课”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并制定相应措施。
(二)经费保障
在原有建设项目经费资助的基础上,对认定为“金课”的课程再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并要求继续发挥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智力支持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课程研究中心”,对“金课”的发展、标准、开发建设和教学实施进行研究,进行“金课”优秀案例的发布,并培训和指导教师开展“金课”建设与应用。
(四)政策支持
学校将“金课”认定与应用成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教研工作量计算。
本意见经第20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各类“金课”的校本认定标准(试行)
2.各专业建设等级“金课”建设要求
开云网页版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各类“金课”的校本认定标准(试行)
序号 | 金课类型 | 校本认定标准 | 建设和认定说明 |
1 | 线上金课(含国际化) | 1.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很好地体现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2.已在全国性平台运行两期以上; 3.累计选课人数超过1万人次; 4.被5所以上兄弟院校应用; 5.在教学改革,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6.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在线开放课程可直接认定; 7.其中国际化线上金课要求在国际化平台上线,境外学习者达到一定数量。 | 1.在校本慕课基础上开展线上金课建设,按《教学形态信息化创新应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为推动在线开放课程的国际化工作,已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可以申请国际化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建设经费为3万/门,完成课程建设后可申请国际化线上金课认定,认定后给予每门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学校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建设和认定,具体办法和要求见认定通知。 |
2 | 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 | 1.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很好地体现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2.已经开展两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教学过程数据完整,形成有课程特色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3.有完整和高质量的线上教学资源完整,有配套新形态教材; 4.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或教学能力比赛奖; 5.主讲教师教学效果好,主讲该课程近三年学生评教在90分以上; 6.课程成果获得教学能力比赛省级一等奖,或课程混合式教学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可直接认定。 | 1.在混合式教学项目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建设,按《教学形态信息化创新应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定后给予每门0.5万元的经费资助; 2.学校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建设和认定,具体办法和要求见认定通知。 |
3 | 线下金课 | 1.坚持立德树人,课程以面授为主,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教学组织以学生为中心,互动交流效果好,很好地体现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2.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3.编写教材并正式出版,有试题库,教学资源丰富; 4.课程开设2轮以上,教学文件完备,主讲教师教学效果好,主讲该课程近三年学生评教在90分以上; 5.获得教学能力比赛省级一等奖或教学成果市级一等奖以上可直接认定。 | 1.在重点改革课程基础上开展线下金课建设,认定后给予每门1万元的经费资助; 2.学校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建设和认定,具体办法和要求见认定通知。 |
4 | 虚拟仿真金课 | 1.是指利用高科技智能手段虚拟实境进行实景训练的课程,解决实训操作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问题; 2.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很好地体现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3.完成至少一门课所有实训内容的虚拟仿真教学,并进行不少于两轮的教学应用,效果明显; 4.虚拟仿真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并具备考核评价功能; 5.虚拟仿真系统可通过移动端进行学习,解决实物操作安全性差、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问题; 6.主讲教师教学效果好,主讲该课程近三年学生评教在90分以上; 7.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对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 8.编写配套教材并正式出版; 9.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或教学能力比赛。 | 1.虚拟仿真金课以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建设项目为基础,认定后给予每门2万元的经费资助; 2.学校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建设和认定,具体办法和要求见认定通知。 |
5 | 实践类金课 | 1.实践类金课包含现场教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和纯实践4种类型; 2.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很好地体现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4.有完整的实施方案,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准备、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5.已经开展不少两轮的教学实践,累计受益学生超过200人次; 6.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或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7.要求实践类金课(现场教学、纯实践)内容已经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不低于10课时,有固定的合作企业,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合作企业与教学内容相吻合; 8.编写配套教材或活页式实践手册。 | 1.实践类金课(现场教学)在现场教学课堂建设基础开展现场教学金课建设,按照《现场教学课堂建设实施意见》执行,认定后给予每门0.5万元的经费资助;2.实践类金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和纯实践),认定后给予每门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学校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建设和认定,具体办法和要求见认定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