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网页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核定办法(修订)
宁城教〔2021〕9号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适应新时期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时为学校教师定编、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津贴发放、岗位聘任和考核提供依据,特修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本原则
1.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师定编的依据;“实际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是对教师进行聘任、考核和课时津贴发放的依据。
2.“教师教学工作当量课时”的计算以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务处审核批准的实际开课计划为依据(含高职扩招专业开设的课程),以年度为单位分学期进行核定与统计。
3.“教师教学工作当量课时”包含备课、教案编写、课程设计、说课、讲课、辅导答疑、课内实验实训指导、作业批改、教学材料补充及练习册、命题与监考、改卷、成绩评定与录入、课程诊改报告等教学环节。
4.“教师教学工作当量课时”的计算与课程性质、修读学生数有关。因此,根据课程的性质和课程教学标准要求合理设置班型。各类课程的班型设置原则如下(不低于):
(1)公共课部分:公共体育课40人/班、《形势与政策》课120人/班、《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课100人/班、其他公共课程50人/班;
(2)非公共必修课部分:艺术专业35人/班,外语类专业40人/班,其他专业50人/班;
(3)公选课50人/班(艺术团课程中的合唱、舞蹈、器乐、健美操、声乐和体育公选课中的女篮提高班、田径提高班课程班型为30人,其它体育类提高班课程按40人计算)。
二、“教师教学工作当量课时”计算办法
各种教学工作经过统一折算后,以“教师教学工作当量课时”M作为计量单位。
(一)纯理论、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当量M1
M1 = N × [1+(K1-C)/ K1] × L
其中:N为实际授课课时;
L为重复系数:每学期第1个授课班L = 1,重复授课班(即平班课程)L = 0.9;
K1授课班人数;
C为标准班人数;
非外语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程,开展双语课程教学在上述公式计算基础上再增加0.2系数,全英语课程增加0.4系数。
若[1+(K1-C)/ K1] <0.9,则以0.9计算,若[1+(K1-C)/ K1]>1.6,则以1.6计算。
注:外聘教师课时工作量按实际课时数计算,即M1 = N。
(二)纯实践类课程教学工作当量
1.集中安排的实训教学(专业综合实训、岗前综合实训、课程综合实训)
M2 = N × 0.5
2.指导学生岗位认识实践、顶岗实习、思政理论课社会实践、其它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工作当量
M3 = 指导学生人数× 实际周数× 0.15(注:以五天计一周)
3.指导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当量
M4 = 指导学生人数× 2
4.《体育健康3》和《体育健康4》的教学工作当量(含当学期体育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量)
M5 = 实际课时× 系数
注:系数=0.7;达到全省同类院校前40%,系数=0.8;达到全省同类院校前30%,系数=0.9;达到全省同类院校前20%,系数=1。如当年度浙江省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抽测排名未公布,则以0.7核算;排名公布后,经重新核算后,结余部分纳入所在学期工作量计算。基础课教学部可根据省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抽测情况,将教学工作当量适量进行二次分配。
5.一年级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教学工作当量
M6 = 测试学生人数× 0.06
6.线上自主实践体育健康课教学工作当量
该课程以教学任务结果为导向,由开课单位负责制定课程标准、考核办法,并指定课程负责教师负责日常教学组织与监督管理、成绩录入、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
M7 = 选课人数×0.01 × 实际课时当量 × 0.3
7.《形势与政策》、《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课程工作量计算:
M8 = 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数/标准班人数× 实际课时
(三)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工作当量
1.校本慕课开展混合式教学工作当量
利用自主开发的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必须为任课教师原创)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首次在校内开展在线教学、混合式教学等课堂教学创新,期末计算工作量时课程系数按1.6计算,公式参照M1计算,原则上要求校本慕课项目已通过验收,且只针对项目负责人。
2.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公选课教学工作当量
(1)如选用课程为本校教师的在线课程,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平台开课,并完成课程建设、活动设计等工作,且根据专业特点,确保每次开课前有5%-20%的资源更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每次开课给予10课时教学工作量。
(2)为了加强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质量,推进在线课程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学生线上自主学习课程可由教务处和开课单位协商安排线上教学管理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并完成课程的线上教学组织、服务支持、作业布置、成绩核查、教学档案整理等工作;课程结束后提交课程总结报告,经学校过程核定后,可参照M9计算教师教学工作当量。
M9 = 选课人数 × 0.1
(四)教学工作当量计算的有关说明
1.课程若出现下列情况,班型计算可按标准班型计算:
(1)因招生原因导致班型小于标准班型且无法合班开课的课程。
(2)因理实一体化教学需要、同一课程因生源不同等原因无法合班而出现班型小于标准班型的课程。
(3)模块课程根据分流实际情况出现班型小于标准班型的课程。
2.鼓励“分类培养、分层教学”的专业类课程(如“复合型课程群平台”课程、技能竞赛辅导类课程等),教学班额一般不少于20人。
三、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核定
(一)实际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核定范围
实际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每学期按满16(新生第一学期满14)周实际开出,并在实际执行中真正完成的工作当量课时,下列情况不予计算在实际教学工作当量课时内:
1.教师无故缺课、停课以及教师申请的调课未按教学日历完成的课时。
2.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当节课时,并按照学校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实际教学工作当量课时核定程序
按照本文件计算办法,由教务处根据教务系统实际排课及课程教学日历执行情况计算生成课程实际教学工作当量,经任课教师确认、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公示后,最后由教务处正式公布。
在计算核定过程中,如多人授课,教师须对填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发现教师弄虚作假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开课学院负责领导进行问责。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要求“确保高职扩招专业集中学习时间累积不低于总学时的40%”的刚性要求,高职扩招专业实施混合式教学课程集中面授(含平台直播)课时量不少于总课时量50%,其中线下面授课时不少于总课时量30%。
2.高职扩招专业课程所有教学工作量均纳入学校管理与核定。
本办法经第21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从2021年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开云网页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宁城院政[2017]10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如遇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