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接收实习生的要求与条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次数:6

  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是宁波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下属机构,主要承接因公和因私签证业务、留学、翻译、机票代理等业务。

  

 要 求:

  1、为人诚实、做事积极、工作细心、办事耐心;

  2、英语 4 级以上水平;

  3、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能连续实习 2 个月以上,每周不少于两天半时间。

 实习地点:

  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江东宁穿路 1901 号)

 实习内容:

  一、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1、翻译简单文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 、翻译填写

  各国签证申办表;

  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宁波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协助处理宁波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文秘工作;

  2.协助接待国外来访的代表团;

  3.参与市友协举办的国际性活动,负责外宾接送、陪同。

  届时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配在上述两处实习地点的时间。

 待 遇:

  1、实习期间提供午餐

  2、每周补贴 150 元(如有工作任务重,可酌情增加)

  3、交通费需自理

                                       请提供中英文简历至外事处吴老师。如需面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