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特点如下: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批准权限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及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集资对象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农民等低收入阶层,承受经济损失的能力较低;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防范非法集资注意事项:
1.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观念;
2. 要时刻紧绷防范思想,不要被各种经济诱惑蒙骗,摒弃“发横财”和“暴富”
等不劳而获的思想;
3. 在投资前详细做足调查,对集资者的底细了解清楚;
4. 若要投资股票、基金等金融证券,应通过合法的证券公司申购和交易,不轻信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和机构,以及小广告、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推介会等方式;
5. 社会公众不要轻信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承诺,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