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菲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确保岗位实习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做到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实习目标达成

各学院组织学院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校内外指导教师以及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深入学习上级行政部门的实习管理文件(见附件),重视岗位实习工作,熟悉岗位实习工作各环节规范及要求,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保质保量完成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

二、发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优势,确保实习工作质量

要发挥产业学院的关键作用,主动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依据学校80%集中实习比例要求,积极对接“百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以及宁波市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合作企业,充分对实习企业资质进行调研,合作企业需具备接收一定数量实习生的软硬件环境要求,且能够提供相应住宿条件。为确保岗位实习的质量,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填写开云网页版实习单位考察表(见附件),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三、科学制定实习计划,确保实习安全有序进行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计划要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标准、实习任务安排、考核要求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等,在实习前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与实习单位制订日常规范和实习工作应急预案,学生处负责购买校外实习责任保险,落实安全过程管理,并按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异常、突发、群发事件,落实实习安全过程管理。

四、优化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有效果

(一)做好学生实习前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阐明实习的重要性,宣讲各项实习要求和规定,组织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及平台操作等材料,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实习组织形式分为集中组织和自行安排两种方式,为确保实习质量以学校集中组织为主,对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实习前,需签署三方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三)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的校内教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教师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动态、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现状。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了解和处理实践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二级学院汇报,并及时将交流记录录入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中。

五、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强化实习过程监督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工作,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副院长、专业主任、指导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企业人员等共同组成,落实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各学院明确实习红线和行为准则,对照1“严禁”、27“不得”的要求,重点在实习报备、三方协议签署、报酬支付、专业相关度、实习安全、实习岗位与专业是否对口等方面进行自查,并组织力量对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实施巡视全覆盖,并做好巡视记录。

六、岗位实习进度安排

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进度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2023616日前

制定岗位实习工作计划

各学院制定工作计划,要求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并上报材料和联络员。

各学院

2023623日前

召开2024届岗位实习工作动员会

做好学生实习前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人手一份实习手册,制定递进式的岗位实习计划,明确各实习阶段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并将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流程要求、注意事项、平台使用方法、毕业审核结果等告知每位学生,使学生了解岗位实习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安排。

各学院

教务处

20238月26日前

落实学生

集中安排岗位

要求明确集中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录入所有学生的实习单位、岗位和校内外指导教师信息。

各学院

教务处

20239月8日前

落实学生

分散实习岗位

要求分散实习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并完成相关审批和信息录入工作。

各学院

教务处

全程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全面关注教学管理、实习指导、学生管理、安全稳定、就业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学生稳定、安全完成学习、实习任务。

各学院、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招就中心

全程

顶岗实习巡视、检查

各学院开展岗位实习巡视,完成巡视记录。学校组织检查,及时反馈学院。

各学院、质管办、教务处

2024

5月24日前

评定实习等级、上交实习材料

学生录入并提交实习报告;教师评分,录入成绩,导出成绩汇总表。

各学院

2024

5月31日前

总结工作

各学院提交总结报告,教务处审核。

各学院

教务处

 

附件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3:开云网页版实习单位考察表

附件4:开云网页版实习单位考察汇总表

附件5:开云网页版顶岗实习相关表格

附件6:开云网页版2024届毕业生人数汇总表

相关附件.zip

 

教务处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