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29浏览次数:9

开云网页版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

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五部委及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1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及要求

  1.学历要求: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性别要求: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3.年龄要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4.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162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二、国家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

  2.优先体检政审。县二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5.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6.退役后升学、就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1日起,至次年1231日止,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给予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预征工作进程

  总参和教育部联合开发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全面实施网上预征,要求所有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

   1.宣传动员阶段:20113月—4 各学院启动“预征工作周”宣传活动,请务必通知到时每一位男性应届毕业生;

  2.网上报名阶段:2011412712 各学院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自愿预征入伍的毕业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公网)http://zbbm.chsi.cn(教育网)。

  3.初检初审阶段: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生源地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4.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6.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各单位、部门分工职责:

  学校预征工作由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单位和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人武部:负责总体协调、召开校内有关单位部门工作协调会;起草预征入伍方案;负责做好各学院预征入伍网上报名的指导、核对及汇总工作;负责做好与鄞州区人武部联系协调;

  2.学生处:负责做好入伍学生的补偿代偿等工作;

  3.宣传部:负责制作校内预征入伍宣传横幅和网上信息发布等工作;

  4.教务处:负责办理预征入伍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环节核对等工作;

  5.保卫处:负责做好预征入伍毕业生政审、户籍变迁等工作;

  6. 委:负责做好预征入伍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等工作;

  7.计财处:负责做好预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核实等工作;

  8.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预征入伍毕业生目测体检及预征工作期间的用车等工作;

  9.二级学院:全面负责各学院预征入伍工作。

  1)负责做好“预征工作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短信平台、QQ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将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给每一位应届毕业男生。

  2)负责做好自愿报名学生的组织工作,指导预征毕业生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和预征网上报名工作,并于615日之前将各学院预征入伍毕业生汇总名单(含电子档)及预审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交至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学院应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并于513日之前将学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含电子档)上交至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104,联系人:张培银老师,联系电话:87415065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各部门及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征对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2.组织发动。 部门及学院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质量、形成机制,确保预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督查评价。 省教育厅及省级兵役机关将对全省高校入伍预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将把毕业生征集入伍工作作为评价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将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采取随机访问、电话抽查毕业生对预征政策信息知晓度和设置监督举报电话87415065的方式,对各学院入伍预征工作实施督查。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力争在征兵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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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