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签订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协议并顺利接受专家组初访

作者: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4

 
  3月8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专家组,与我校签订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协议,并于当日下午对我校中澳办学项目进行了认证初访。出席签约仪式的专家组成员有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秘书长宗瓦、涉外办学质量保障部副主任何培、涉外办学质量保障部主任项目官员赵烨,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吴伯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处长王联晓等。宁波市教育局副巡视员汪维民、校长史习明、副院长潘菊素、以及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潘菊素副院长主持。 

  史习明校长首先介绍了我校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的成效,随后强调了此次质量认证对学校中澳合作项目的重要意义,希望专家组在初访期间多提宝贵建议,帮助我校质量认证评估小组顺利筹备此次认证工作。宗瓦、吴伯刚等专家组成员随后就质量认证的作用和意义做了简要概述,何培对质量认证的定义、标准和流程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描述。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分专家认证初访、6个月的自评、和专家到校现场考察三个主要阶段。3月8日下午,专家组对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一个合作机构(宁波TAFE学院)进行了初访工作。国交学院院长丁俏蕾向专家组汇报了中澳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情况,并回答了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专家组实地察看了教学区及实验室后,就认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问题与领导工作小组的成员进行了交流。 初访中专家组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和国外资源的校本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希望评估双方在随后的自评阶段中保持密切联系,让本次质量认证能够更好地保障我校中外合作的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创新意识和学校的国际认可度,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国际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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